首頁 > 育兒常識 > 育兒指南 > 管住寶寶的“第三隻手”

管住寶寶的“第三隻手”

來源:親子百科網    閱讀: 1.83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把小孩子的手帕揣進自身褲兜,或是以商場的倉儲貨架上抓一塊糖攥在手心兒,那樣的事在2-五歲的孩子的身上經常發生。而寶寶小偷小摸的個人行爲是僅此一次、或是在日後堅持下去,則徹底在於父母對他這“第一次”的高度重視水平和所採用的心態。由於,孩子僅有真真正正明白了“並不是自身的東西不可以拿”,纔可以真真正正管好自身、輕饒。這雙小鞋太漂亮了:一天,佳佳從圓溜溜家回家,小拳頭攥得牢牢地的,然後,在媽媽眼前伸開雙手,手心託着一雙迷你水晶高跟鞋。“大姐給的?”佳佳滿不在乎地說:“是以大姐家地面上撿的。”怎麼會那樣:3、4歲的孩子拿他人的東西,是由於心裏造成了必須 感:“那一個東西也沒有”,“那一個東西我很喜歡”,“我要”……這類必須 促進孩子造成“拿”的個人行爲。並且,她們一般覺得,喜愛的、要想的東西便是自身的。

管住寶寶的“第三隻手”

父母的不適當作法:媽媽看見佳佳手上的東西,說:“大家倆家關聯好,可是別的小孩子家的東西肯定不可以拿,記牢了沒有?”

父母的作法相當於給孩子給予了一個錯誤報告:能不能拿別人的東西,在於倆家關聯的優劣。這不利孩子瞭解“物權法”的定義,也非常容易使之是非顛倒,並將這一不當行爲反覆一百次乃至大量。

或許父母覺得:那麼個小東西,拿就拿了吧。可是,媽媽別忘記有句老話:勿以善小而不以,勿以惡小而爲之。假如孩子自小習慣拿別人的“針”,長大以後很可能去偷他人的“金”。因此,不應該做的事兒,一次也不可以做。

合格心態

◎給物件找一個主人家:3、4歲的孩子沒有“物權法”定義和隸屬觀念。因而,在家裏,父母何不依靠遊戲幫孩子創建“所屬”定義,例如,玩認物手機遊戲:看一下什麼是父親的、什麼是媽媽的、什麼是自身的。告知寶寶,每一個人都是有自身的物件,他人不可以動。父親媽媽言傳身教,例如拿寶寶的小玩具,還要先歷經跟寶寶說一聲,它是讓孩子學好尊重別人使用權的最好方法。

◎感受別人的體會:孔子曰:“聞過則喜,己所不欲。”佳佳拿了圓溜溜東西,媽媽要啓迪她想一想:“假如你喜愛的小孩被他人取走了,你可以開心嗎?圓溜溜發覺水晶高跟鞋丟失,也會難過的。”讓孩子學好換位思考一下,感受他人的情緒,感受自身的個人行爲不太好。

◎帶孩子馬上償還動:媽媽立刻帶孩子償還物件,讓寶寶親自致歉:“抱歉,我把你的東西拿回家了玩了,如今還給你,請原諒我。”爲此給孩子留有深入的印像、記牢這一經驗教訓,並使之學好敢於認錯。

小孩子都是有變形精鋼:回到家,東西 扎入自身屋子好長時間不出來。媽媽進去,發覺他讚歎不已地擺佈着一隻小小變形精鋼,一問才知道,東西 拿了小孩子的。

怎麼會那樣:見到小孩子有哪些,期待自身也有哪些,它是孩子的本性。而在許多 孩子都是有變形精鋼的狀況下,東西 一方面由於自身沒有而覺得不自信、與此同時又十分羨慕的東西,因此就採用“拿”的方法,使自身得到 要想的東西。

父母的不適當作法:媽媽見到孩子拿他人的東西,急得大吼:“你長大以後是否想當竊賊、讓警員逮着呀?”……

簡易地把“小偷小摸”與“品性極端”聯絡起來,對孩子有畏公平公正;而嚇唬也不利於孩子搞清楚大道理。

東西 媽媽留意自小抑制寶寶的衝動,使他了解掌握分寸,這類作法自身並沒有錯。可是,媽媽要給東西 做些表述。假如媽媽既不給予,又無需多言,僅僅果斷而單純性地說“不”,便會使孩子心寒。東西 的個人行爲具體是一種叛逆。

合格心態

◎變“拿”爲“換”:往東東講清“不可以隨意拿他人東西”的大道理,責令他第二天失而復得。與此同時告知孩子:所有人都不太可能有着世界上全部的東西,而有一些東西也是不值得購買或沒必要買的。假如你尤其想要某件小玩具,可以用自身的小玩具、書和小朋友的交換一天、二天或一個星期。

◎該買就買:針對小孩子廣泛都是有的,最好是也給寶寶提前準備,例如和東西 講好只買一兩個變形精鋼,在別的孩子去玩得歡歡喜喜的情況下,他也可以添加在其中,而不會被冷淡在一旁。那樣,既能使東西 得到 與夥伴手機遊戲的快樂,又操縱了孩子的貪婪。

嘗一嘗這方面甜筒:從商場回家,三歲的雯雯突然從褲兜取出一塊甜筒:“媽媽,你吃。”媽媽細心想一想,剛剛不買甜筒呀,就問寶寶:“告知媽媽,到底是誰讓你的?”“我還在商場裏自身拿的。”……

怎麼會那樣:在商場裏,任何人都把自身必須 和喜愛的東西往筐裏放,孩子也學着成年人的模樣伸出手去拿。可是,她們忽視了一個關鍵的階段,便是媽媽支付的全過程。因此,務必要提早告知孩子這一階段。

父母的不適當作法:父親很生氣:“你怎能隨意從商場裏拿東西呢?假如下一次再那樣,要打屁股了!”說着,父親把手舉起來,揮了揮。雯雯將信將疑地點了點頭,到一邊吃棒棒糖來到。

父母應當告知孩子,在商場拿了東西務必交費,而不是“不可以隨意拿東西”。爸爸的話非常容易使雯雯深陷矇蔽。雖然心態嚴格,但“下不爲例”的作法很不可取。由於,此次雯雯吃完甜筒,下一次去超市,很可能就把今日的事忘得一乾二淨。

合格心態

◎再度去超市:碰到這類狀況,馬上帶孩子回商場,讓她親自把錢交到店員大姐,說:“我剛纔從這兒拿了一塊甜筒,沒交費,如今我補繳。抱歉。”根據這一全過程,讓孩子始終記牢這件事情。

◎讓孩子“付錢”:之後帶寶寶去超市時,一定要留意寶寶的個人行爲。父母要把價格牌指給寶寶看,使他了解每一樣東西全是有定價的。媽媽會把錢給收付款的大姐,纔可以取走,這種東西纔可以歸屬於大家。在結賬的情況下,提示寶寶:“大家該交費了。”自然,還可以容許孩子挑選一兩樣自身喜愛的東西,隨後將錢給寶寶,由他自己去付款,加重寶寶買東西要支付的印像。(小塵)

有關報導:父母怎樣進行家中品德教育 關心孩子品德教育塑造的盲區 品德教育要重視孩子的主人家影響力 文化教育孩子給自己的個人行爲承擔 父母個人行爲文化教育危害孩子一生

備孕
懷孕
分娩
月子
新生兒
0-1歲
1-3歲
3-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