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讓孩子拿小東西,在收款臺前,母親把錢交給孩子,讓孩子自己付款,加深孩子買東西付款的印象。
物權教育,需要輔助手段
,但是孩子畢竟還很小,要讓他們建立股權概念,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如果孩子在學習過程中出現錯誤,除了說教,父母可以用懲罰的方法輔助教育。
懲罰和嚴重警告
不要指望說過一次,孩子可以記住,他們可能經常犯這樣的錯誤。此時,父母的吼叫和責罵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而是父母要多次和孩子講道理,理解這種事的危害性。這種行爲不好,大人也叫偷。警察看到了,要被抓住了。這樣,孩子就能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彌補錯誤
發現孩子拿了別人和超市的東西后,和孩子一起去那裏,讓孩子自己交貨,說:對不起。
剝奪權利
像孩子從超市得到糖一樣,爲了讓他記得更深,幾天內不能吃糖,剝奪他這幾天吃糖的權利。
獎勵
所有的孩子都要學會控制拿別人東西的慾望。孩子和你一起去超市的時候,必須馬上注意。孩子也能忍受自己的喜好,不打開飲料的包裝。此時,你應該表揚他,允許孩子選擇同樣喜歡的東西作爲報酬,也可以報酬小貼紙,貼在他的手上。
兒童的順手牽羊一般可持續到4歲左右,過了5歲,經常發生這種現象,父母必須嚴格管教,反省原因和自己對兒童的教育是否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