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前檢查事項包括體格檢查、常規檢查、傳播性疾病篩查以及特殊檢查等。具體如下:
包括身高、體重、血壓、脈搏、口腔檢查等,主要排查是否存在超重、高血壓、心臟疾病等。
包括血常規、尿常規、肝腎功能、B超檢查子宮情況、甲狀腺功能檢查、性激素六項、梅毒、白帶常規、艾滋病篩查等。主要排查是否存在慢性疾病及婦科疾病等影響受孕。
包括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生殖系統感染等傳播性疾病篩查,男女均需要篩查,可以預防這些原因導致的流產、胎兒畸形等。
孕前檢查能夠提高優生優育,建議在計劃懷孕前4~6個月進行檢查,詳細諮詢醫生篩選檢查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