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3個月時做髖關節檢查一切正常時,一般無需再在6個月時進行相關檢查。
髖關節檢查主要是瞭解嬰幼兒是否有髖關節脫位、半脫位、髖臼發育不良等先天性發育不良問題。爲嬰幼兒進行髖關節檢查時,通常會在出生後3個月內進行。此時的髖關節檢查主要是通過觀察嬰幼兒雙下肢髖部、大腿皮紋是否對稱,雙下肢長短是否一致,髖關節活動時有彈響等表現,超聲對查出髖關節發育不良很敏感,綜合判斷嬰幼兒是否存在髖關節異常。如發現異常大多通過手法復位、佩戴支具等方法進行矯正,早診斷,早治療,預後效果較好。一般出生3個月時做髖關節檢查結果正常,6個月時就無需再進行檢查。
如因各種原因導致出生3個月內並未完善髖關節檢查,可在出生6個月內去正規醫院檢查,如B超檢查、X線檢查等,明確嬰幼兒是否存在髖關節脫位的問題,此時有異常還可通過佩戴支具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