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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胃癌的三大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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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消化性潰瘍手術5~10年後,殘胃可發生腺癌,稱爲殘胃癌,有1%~5%的胃癌患者在術後可能出現殘胃癌的情況。

殘胃癌的三大病因

目前認爲,導致殘胃癌的原因主要是由於胃手術遺留下來的後果,一般表現爲以下三方面:

胃黏膜癌變

胃手術後胃酸減少,有利於細菌在胃內的生長繁殖。細菌毒素及膽汁被細菌分解的代謝產物,可有促癌作用。而含硝酸鹽還原酶的細菌更能促進致癌物亞硝胺的合成。在這些致癌、促癌物的作用下,胃黏膜可能癌變。

生理功能的改變

胃手術後的疤痕、甚至不吸收縫線的刺激,亦可能是殘胃癌發生的因素之一。胃手術改變了胃的正常解剖和生理功能,使胃更多地暴露於致癌、促癌物的作用之下,當機體免疫功能低下時,殘胃癌即可發生。

誘發胃炎

胃大部切除或迷走神經切斷後,胃呈低酸或無酸狀態,加以胃泌素分泌下降使保護性粘液減少,胃黏膜逐步萎縮。而胃手術後的膽汁、胰液和腸液的反流更損害胃黏膜,形成慢性萎縮性胃炎、腸上皮化生和不典型增生,乃是殘胃癌發生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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