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難事情對以下兒童的危害更高,她們比別的兒童更必須 關心:
1. 過去遭到過災難或外傷事情的兒童。
2. 有被凌虐或施暴史的兒童。
3. 小女孩。
4. 智力低下兒童。
5. 患身體病症、殘廢的兒童,或是在災難中身體負傷的兒童。
6. 之前以前經歷情緒、個人行爲難題的兒童。
7. 有精神類疾病家族史的兒童。
四、怎樣維護遭災兒童?
口決:先搶救、供飲食搭配,再避開、保安全,促表述、多關注,勿指責、給期待。
第一步:確保兒童身體和自然環境的安全性,防止潛在性風險。
1. 先搶救:優先選擇確保兒童身體安全性,針對負傷兒童應最先給與應急診療搶救。
2. 供飲食搭配:儘早給予清理的生活用水和安全性食品類。
3. 使避開:儘早具體指導和協助兒童避開災難當場,防止因親眼看到災難產生的不良影響(如出血、死傷、錯亂情景等)而再度遭受損害。
4. 保安全:儘早爲兒童給予安全性的居所。
第二步:留意兒童的情緒和個人行爲轉變,搞好基本上的心理狀態維護。
1. 促表述:激勵並聆聽兒童述說恐懼,容許她們抽泣,協助兒童掌握髮生擔心和恐懼是一切正常的情緒反映,不必奢求兒童英勇或頑強。
2. 多關注:花大量的時間關注孩子,多與孩子溝通交流,表述對孩子的愛和照料,能夠清除一部份恐懼。標準容許的狀況下激勵孩子打遊戲。
3. 勿指責:不必指責兒童臨時發生的一些尿牀等孩子氣個人行爲,它是災難對兒童心理狀態危害的普遍反映。
4. 給期待:迴應兒童的難題,用兒童可以瞭解的方法告之緣故,與此同時給與期待,向兒童服務承諾,因地震災害導致的災難是臨時的。
第三步:留意成人的反映,防止危害兒童
成人應儘可能不要在兒童眼前主要表現出自身的過多恐懼、焦慮情緒等情緒和個人行爲,妥善處理自身的工作壓力和調節情緒。成人平穩的情緒、頑強的自信心、積極主動的生活觀念會使兒童造成歸屬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