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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孕婦要測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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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孕婦體重是指孕婦稱量得到的身體重量,是判斷孕婦體質狀況的重要指標。那麼,爲什麼孕婦要測量體重呢?測量體重是孕婦產前檢查的重要項目之一,根據孕婦體重變化可以反映孕婦和胎兒生長髮育正常與否。如果孕婦體重嚴重失控,就會對分娩以及胎兒的健康造成一定的影響。
爲什麼孕婦要測體重
爲什麼孕婦要測量體重

孕媽媽每次產前體檢中都會測體重,並且記錄在母子健康手冊上,一直到分娩,就形成了一條準媽媽的體重曲線圖。孕期測體重最能反映準媽媽和胎兒的身體狀況,是及時發現準媽媽出現問題的重要指標。醫生很在意的問題:體重有沒有急劇增加?

那麼,爲什麼孕婦要測量體重?孕婦測量體重能瞭解和掌握胎兒的發育情況,並及早發現妊娠併發症。如果孕婦體重嚴重失控,就會對分娩以及胎兒的健康造成一定的影響。

隨着孕周的增加,胎兒逐漸長大,孕婦的子宮也日益增大,乳房進一步發育,胎盤與羊水的形成以及母體的血液、組織間液及脂肪發生生理變化,孕婦的體重會逐漸增加。

孕期體重正常增加同時是營養均衡的標誌,也是妊娠過程正常的表現。因此,體重測量是孕婦產檢的必要檢查項目。

除此之外,孕婦還要進行身高的測量,那爲什麼要測量身高呢?

最初做檢查時測一次,醫生將通過身高和體重的比例來估算孕婦的體重是否過重或過輕,以及盆骨大小。

孕婦體重增長多少合適

孕婦體重增長多少合適?一般情況下,在理想體重下懷孕的健康婦女,其懷孕過程體重增加平均約8~12公斤。不論是懷孕前體重如何,在懷孕二、三期,每月體重增加少於1公斤或每月體重增加3公斤以上都是不適當的。雖然不能減肥,但是卻必須控制體重,否則除了身材變形外也容易導致生產困難。

如果孕媽媽身高1.6米,體重58千克,是處在正常體重的邊緣,再多長上2千克,就超重了。孕媽媽可以自己來計算合理體重的指數,計算的辦法是:將孕媽媽的體重(千克,當然是懷孕之前的體重)除以身高(米)的平方,得出的指數應該在18~23之間。

如果孕媽媽的體重是58千克,身高1.6米,指數爲:58÷1.62=22.6

如果體重60千克(身高1.6米),指數爲:60÷1.62=23.4。

如果指數是在20左右,在孕期,理想的體重增加爲9~12千克;如果身高爲1.7米,可以增加到15千克。相反,指數在23以上,在孕期要想保持理想體重,大概只能增長6~8千克。

孕婦測量體重應注意什麼

一般情況下,懷孕後體重大多會增加,但增加的幅度和時間各異,有的從懷孕初期就開始逐漸增加,到足月可增加15千克左右;有的體重增長並不很明顯,可能整個孕期只增長10千克。有的到了孕4月,體重已有明顯增加。

體重增加顯著的,並不一定代表整個孕期體重增長始終處於領先地位;而早期體重增加不很顯著的,到了後期可能會異軍突起。孕婦的體重並不總是按照書本上所說的那樣每月均衡地增長。如果體重出現異常情況,孕檢時醫生會告訴你的,並給予相應的檢查和處理,孕婦本人不要爲“不理想的體重變化”犯愁。

孕婦在測量體重時,要考慮到以下因素。

1、季節:

冬季人們不易出汗,水分丟失少;冬季大多數人喜歡吃比較葷的飯菜,食鹽攝入量相對多,儲存在體內的水分比較多;冬季衣物較厚,佔有一定的分量,所以冬季孕婦體重要高些。相反,夏季體重要低些。

2、吃飯前後:

別看你一頓只吃幾兩飯,可體重要比飯前增加一兩斤,甚至兩三斤。是吃飯後馬上測量體重,還是空腹測量體重,結果會有所不同。

3、排泄前後:

不言而喻,排泄前後也同樣影響體重的高低。

4、秤:

用來測量體重的磅秤不總是準確無誤的,醫院的磅秤使用率非常高,往往還沒到定期校驗時間,已經不準確了。所以,即使每次都到同一所醫院,用同一臺磅秤秤量,也要考慮秤的準確性。

孕婦怎樣評估體重增長

5種特殊的孕媽咪怎樣評估體重增長?

1、懷孕前瘦弱

懷孕前偏瘦,體質指數(BMI)不足18.5的孕媽咪,孕期體重就該多長些。美國有標準認爲,孕前瘦弱的女性,孕期體重增長應達到12.5-18千克。這就意味着,合理的增長過程是,孕早期3個月體重增加2-3千克,孕中晚期平均每週體重增加0.25~0.5千克。

2、合併水腫

乙孕期體重在幾天內突然明顯增加了1~2千克,可能是隱性水腫在作怪。水腫大多源於營養不良導致的貧血或低蛋白血癥,還可能是由於子宮壓迫大靜脈,導致血液迴流不暢。如果出現下肢水腫,往往身體裏瀦留的水分已超過如果全身都腫了,可能增加的水分已經高達100%。所以,水腫時體重驟然飆升,不再能反映營養攝入是否合理。應該經過積極的低鹽飲食控制,適當攝取利尿食物,待水腫消退後,再來評估體重是增加還是減輕了。

3、血糖升高

在孕24~28周接受糖篩查試驗和糖耐量試驗後,有部分孕媽咪會戴上一頂"糖耐量異常"甚或"妊娠期糖尿病"的帽子,着實令人不安。爲了控制好血糖,這個不敢吃,那個不敢喝,體重不升反降,這也不好。成功的孕期飲食控制,是以滿足孕媽咪和胎寶貝的營養需要爲前提的,表現爲體重合理增加,同時控制血糖穩定。如果從孕中期開始,孕媽咪的體重就停滯不增,即便控制了血糖不高,對於胎寶貝的發育也極爲不利。

4、懷孕後反倒瘦了

妊娠反應常常會讓孕媽咪飽受折磨,孕早期不能正常進食,嚴重者可因貯存的脂肪過度消耗,出現酮症酸中毒,威脅胎寶貝的健康,並導致孕媽咪的體重不升反降。這種情況自然不利於胎寶貝的早期發育,但也切忌不可從孕中期後矯枉過正地“大補特補”。在評價孕期體重增長時,應從體重最低點開始計算,孕中晚期仍保持體重增速在平均每週0.25~0.5千克,總計10~12.5千克即可。

5、懷孕前很豐腴

懷孕前偏胖,超過23.5的孕媽咪,孕期體重增長10~12.5千克爲宜。如果嚴重超重,達到28以上,孕期增重6~9千克就可以滿足胎寶貝的需要了。對於豐腴的孕媽咪來說,孕早期體重不宜增加,進入孕中晚期平均每週體重增加0.25~0.5千克是合適的。

備孕
懷孕
分娩
月子
新生兒
0-1歲
1-3歲
3-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