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育兒常識 > 懷孕 > 妊娠合併肺結核的護理

妊娠合併肺結核的護理

來源:親子百科網    閱讀: 1.17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妊娠合併肺結核的護理

如果孕婦患者妊娠合併肺結核的話,一定要注意做好產前的保健。如果是播散性或纖維空洞型肺結核未經治療的患者,在懷孕6到8周的時候就應該進行人工流產手術,等到病情穩定後再懷孕。

在用藥方面,孕期結核病的第一線藥物爲異煙肼(INH)、乙胺丁醇,用維生素B6可防止INH對胎兒潛在的神經毒性。第二線藥物則以利福平,氨硫脲或卡那黴素爲主,利福平在孕16周以後使用則更安全。病情基本控制後,應該再繼續用藥1~1.5年。如果是伴有高熱、毒性症狀明顯的患者,可用對氨水楊酸加於5%葡萄糖液中,每日靜脈滴注,持續1到2個月。等到病情好轉後,再選用聯合抗結核藥物治療。

分娩時期的話要注意熱能的供應和休息,防止宮縮乏力。如需剖宮產者,行硬膜外麻醉爲妥。產後注意出血感染。產褥期產婦要延長休息和繼續抗結核治療,增加營養,防止產褥期感染。

備孕
懷孕
分娩
月子
新生兒
0-1歲
1-3歲
3-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