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潮流時尚 > 情感 > 起訴離婚需要什麼材料

起訴離婚需要什麼材料

來源:親子百科網    閱讀: 1.07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夫妻間的分分合合本是平常事,但常常會因爲孩子、財產等問題,而變得複雜化。此時,訴諸法院成了最好的解決辦法。那麼,起訴離婚需要什麼材料呢?下面一起來了解下吧!

一、必備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覈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處開具判決生效單。

二、其他材料

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自由戀愛、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再婚、復婚等的證明材料。

2、婚後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鑑定書;如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被判處長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機關的處理決定、法院判決等材料。

3、夫妻關係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分居協議等材料;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雙方家庭之間有過激烈衝突的,提供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材料等。

4、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即雙方收入(單位證明、工資卡、完稅證明)、存款(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證明。

5、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6、需要經濟補償的,提供財產約定書、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證詞和錄音材料等。

7、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的證據材料。


起訴離婚需要什麼材料

護膚
美妝
美體
服飾
髮型
美甲
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