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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前檢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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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前檢查是每一位妊娠期間的女性都應遵守的基本要求,定期做產檢,不僅是對自身的負責,更是對胎兒的負責,但是產前檢查是有時間規定的,並不是檢查的次數越多越好,很多懷孕的女性不知道產前檢查時間是怎樣的,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下。

產前檢查時間

1、10周左右第一次檢查。此時去醫院做產前檢查通常都會給產婦建立檔案,檔案內記錄以後每次產檢的結果,供日後參考。檢査項目涵蓋了血、尿、體重、血壓的測量、超聲檢査。
  2、13至16周唐氏篩查。第二次產檢後,測量體重、宮高、血壓、驗尿、量腹圍、聽胎心就成了以後每次必查的項目。
  3、17至20周基本檢查。17-20周主要做一些基本檢查,有的準媽媽在此階段開始出現腿抽筋等症狀,此時應及時補充鈣鐵等元素。
  4、21至24周,妊娠糖尿病篩查。妊娠糖尿病篩查就是我們所說的糖篩,產檢前應空腹。
  5、25至28周,乙型肝炎、梅毒的檢查。
  6、29至32周,第六次產檢進行下肢水腫、子癇前症的檢查。
  7、33至35周, B超檢查,對胎兒體重做出評估。
  8、孕婦自36周開始進入孕晚期,此時需每週去醫院做一次檢查,醫護人員每次都會對胎兒進行監測。
  9、40至42周的產檢,包括胎位、胎頭、評估生產方式等爲寶寶的出生做相應的準備。
  根據中華醫學會圍產分會制定的指南要求,推薦無妊娠合併症者,妊娠10周進行首次產檢並登記信息後,孕期需7次規範化產檢,分別是16、18~20、28、34、36、38、41周,既往未生育過者,還應在25、31、40周分別增加1次,共計10次。低危孕婦產前檢查的次數,整個孕期7~8次較爲合理,高危孕婦檢查次數增多,具體情況按照病情不同個體差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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