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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了彩禮要不要還 什麼情況下彩禮要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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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於彩禮退還的一些情況做出了說明,有一新聞是同居十年生二子分手後男方要求退彩禮,法院判決不退還,分手了彩禮要不要還?下面本站小編就來說說。

分手了彩禮要不要還 什麼情況下彩禮要退還

分手了彩禮要不要還

同居十年生二子分手後男方要求退彩禮。

案例:男方國某與女方王某於2009年舉行婚禮儀式,男方向女方支付“彩禮”56000元,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開始共同居住生活,後育有二子。2019年雙方因感情不和分手。男方起訴要求返還彩禮等。江陰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關於返還彩禮的規定,系針對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原則性規定。

具體案件中,是否返還彩禮、返還多少彩禮,應當結合男女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子女生育情況、給付彩禮的數額、財產的使用情況並結合當地風俗習慣、經濟條件等因素綜合認定。

本案中,雙方按照民間習俗舉行結婚儀式後共同生活逾十年,期間生育了兩個兒子,形式上雖然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實質上雙方已經構建了長期穩定的家庭關係,男方亦未舉證證明女方對於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存在過錯。而根據雙方的陳述,在共同生活期間因租賃店面、兒子治病等產生了大額的支出,再結合給付彩禮的數額,以及本市的經濟條件、生活成本等因素綜合考量,對男方要求返還彩禮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法官表示,現行婚姻法無事實婚姻的相關規定,但現實中,男女同居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情況仍然存在,糾紛產生時的法律適用考驗法官智慧。在雙方已長期同居生活、生育子女且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過錯不在女方的情況下,若機械適用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之規定要求女方返還彩禮,則有失公平。本案判決是對返還彩禮相關規定全面把握基礎上的理解適用,在體現司法公正的同時,也切實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分手了彩禮要不要還 什麼情況下彩禮要退還 第2張

什麼情況下彩禮要退還

法律相關規定對於返還彩禮有明確規定,三種情況男方可以請求女方返還彩禮: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彩禮是中國古代婚嫁習俗之一,又稱訂親財禮、聘禮、聘財等。中國舊時婚姻的締結,有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互相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

在法律上,彩禮其實質是一種贈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給付彩禮是男方以女方與其結婚爲目的的附條件贈與行爲,如雙方締結婚姻關係,贈與行爲就會發生法律效力,彩禮歸受贈人所有,一旦結婚不成,贈與行爲則失去法律效力。

分手了彩禮要不要還 什麼情況下彩禮要退還 第3張

那麼,離婚後彩禮是否需要退還呢?其實,根據現行法律的規定,結婚後又離婚的,一般婚前彩禮不能退。但在符合一定法律條件下,彩禮也是可以要求退還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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