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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全面二胎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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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全面二胎新政策

“開放二胎”成爲近年來的熱門話題,很多夫婦都在密鑼緊鼓準備生二胎,那麼生二胎有什麼政策是我們需要知曉的呢?福建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對“全面二孩”時代的產假、婚假等做出新規定。

生育調節

第九條

一對夫妻已有兩個子女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1、兩個子女中有殘疾兒,不能成長爲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爲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有兩個子女另一方沒有子女,或者雙方再婚前各有一個子女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沒有子女,另一方已有一個子女,雙方婚後生育一個子女的;

4、夫妻雙方均爲獨生子女的少數民族農村居民的;

5、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夫妻一方爲漢族,一方爲少數民族,漢族一方到少數民族一方落戶,居住在少數民族鄉、村五年以上,所生子女按有關規定定爲少數民族的,適用前款第(四)項規定。

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子女。

第十條

夫妻雙方均爲歸國華僑,回國定居前所生子女在境外定居的,不計入本條例所稱的生育子女數,可以按照本條例規定生育。

在我省定居的華僑配偶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一條

夫妻一方爲本省居民,一方爲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或者臺灣地區居民,適用本條例規定,但夫妻雙方婚後生育的子女,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或者臺灣地區居民一方婚前已有的子女,不在境內定居的,不計入本條例所稱的生育子女數,可以按照本條例規定生育。

夫妻一方爲本省居民,一方爲外國公民的,參照前款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的,縣(市、區)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批准併發給生育服務證。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第十五條

患有會造成下一代嚴重遺傳性疾病的夫妻不宜生育。有生育能力的夫妻一方應當採取長效避孕措施;已懷孕的,應當終止妊娠。

第十七條

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免費享受以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1、孕情檢查和接受隨訪服務;

2、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皮下埋植避孕劑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

3、人工終止妊娠術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

4、輸卵管、輸精管結紮術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

5、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診治;

6、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的輸卵管、輸精管吻合手術;

7、孕前優生健康檢查。

第十八條

接受計劃生育手術的,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給予假期。接受絕育手術一方需另一方照顧的,另一方所在單位可以給予五日至七日假期。

二胎政策的出臺,能夠抑制男女比例失衡,全面開放“二胎政策”則能極大減少選擇性生育的出現;緩解人口老齡化生育率,對社會保障體制的財務可持續性產生直接衝擊;開放二胎政策則能緩解人口老齡化問題,減少未來的社會風險。

備孕
懷孕
分娩
月子
新生兒
0-1歲
1-3歲
3-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