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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加快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發佈 對每個創新藥予以100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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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重慶市加快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簡稱《措施》)。《措施》特別強調“加強創新產品研發”,並有系列政策支持,將對每個創新藥予以1000萬元獎勵。

《重慶市加快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發佈 對每個創新藥予以1000萬元獎勵

1.《措施》鼓勵創新產品研發

對創新藥、改良型新藥和生物類似藥(以上均包含生物製品,下同)項目,按照臨牀前研究、Ⅰ期臨牀試驗、Ⅱ期臨牀試驗、Ⅲ期臨牀試驗4個階段分別立項支持,給予不超過研發投入20%的資金支持,資金支持強度最高分別爲300萬元/項、200萬元/項、300萬元/項、700萬元/項。對獲批納入國家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的醫療器械產品,給予不超過研發投入20%、最高500萬元資金支持。

2.《措施》鼓勵創新產品產業化

對創新藥每個獎勵1000萬元,改良型新藥、生物類似藥每個獎勵500萬元,中藥經典名方產品每個獎勵100萬元,第三類醫療器械每個獎勵100萬元。對通過或視同通過仿製藥一致性評價的產品每個獎勵100萬元。

3.《措施》還支持開拓海外市場

通過FD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EMA(歐洲藥品管理局)、CE(歐洲共同體)、PMDA(日本藥品醫療器械局)或WHO(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註冊,並在相關國外市場實現銷售的藥品和高端醫療器械,經評選認定,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按《措施》目標,到“十四五”末,全市醫藥產業創新能力顯著增強,基本形成研發創新全流程技術支撐體系,在研創新藥物超過100個(其中50個獲得臨牀批件),5個新藥獲批上市。產業規模不斷壯大,培育產值百億級企業3家、50億級企業5家,新增上市企業10家,上市醫藥企業市值突破1萬億元,生物醫藥產業規模力爭突破2000億元。產業佈局持續優化,“1+5+N”產業佈局體系基本完善,建成1個國家級生物醫藥產業集聚區和若干生物醫藥特色產業園區。

附:

《重慶市加快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若干措施》原文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重慶市加快生物醫藥產業

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渝府辦〔2022〕12號

有關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加快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3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加快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若干措施

 一、發展目標

到“十四五”末,全市醫藥產業創新能力顯著增強,基本形成研發創新全流程技術支撐體系,在研創新藥物超過100個(其中50個獲得臨牀批件),5個新藥獲批上市。產業規模不斷壯大,培育產值百億級企業3家、50億級企業5家,新增上市企業10家,上市醫藥企業市值突破1萬億元,生物醫藥產業規模力爭突破2000億元。產業佈局持續優化,“1+5+N”產業佈局體系基本完善,建成1個國家級生物醫藥產業集聚區和若干生物醫藥特色產業園區。

二、重點任務

(一)加快創新資源集聚

1.全力引育創新主體。圍繞生物藥品和疫苗、數字醫療產品、創新化學藥及高端製劑、體外診斷產品、現代中藥、植介入產品和生物材料、康復輔具、核醫學、藥用輔料和包材、生產用耗材等領域,積極引進海內外頂級研發團隊、研究型醫院資源和創新領軍企業,加快集聚一批創新生物技術公司。鼓勵醫藥企業加強與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合作,建立研發創新協同機制;支持生物醫藥企業新建企業研發中心和中試基地。〔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招商投資局、市經濟信息委,有關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政府〕

2.建設產業創新重點平臺。積極對接國家藥物科技創新戰略型平臺,加強前沿領域高水平基礎研究,建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爭取支持建設高級別生物安全實驗室。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院所承擔產業重點攻關任務,建設國家級疫苗、抗體研發中心等重點產業創新平臺。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整合優勢研究力量,建設若干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創新研究平臺。(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招商投資局、市科技局、市經濟信息委、市衛生健康委,有關區縣政府)

3.完善研發服務平臺體系。圍繞產業創新關鍵環節,持續引育藥物篩選、安全評價、藥效研究、藥物分析、工藝研發、工程轉化、臨牀試驗等藥物和醫療器械研發公共服務平臺。對於投資新建的CRO(合同研發組織)給予不超過固定資產投資20%、最高1000萬元資金支持。對爲與本機構無關聯關係的其他獨立法人單位提供第三方醫藥研發相關技術服務的機構,年度服務合同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按年度合同金額的3%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

(二)提升臨牀轉化能力

4.建立臨牀研究激勵機制。支持醫療衛生單位開展臨牀研究及成果轉化,對經認定的研究型病房可不納入醫院平均住院日、牀位週轉次數、病牀使用率以及相關費用計算。對符合職務科技成果轉化認定條件,並按相關政策規定對完成、轉化該項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貢獻的醫務和公共衛生工作人員給予的現金獎勵,不受覈定績效工資總量限制,但納入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管理,所需績效工資總量按規定程序據實追加;在職稱評審時,對積極開展和承接臨牀研究的醫務和公共衛生工作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在內部績效分配時,醫療衛生單位應加大對臨牀研究一線工作人員的傾斜;臨牀試驗項目可視同科研課題,醫務人員貢獻可作爲職稱評定、崗位職稱等級晉升、績效考覈等的重要依據。(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

5.建立倫理協作審查工作機制。建立全市臨牀研究倫理協作審查聯盟制度,推動多中心臨牀研究倫理協作審查工作。按照同一研究方案,在1家以上的聯盟成員單位間開展多中心的臨牀研究(包括藥物與醫療器械臨牀試驗以及研究者發起的臨牀研究)時,聯盟成員單位依據統一規則進行倫理審查互認。(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6.完善臨牀研究支撐平臺體系。支持有條件的機構建設研究型醫院,與企業聯合建立技術轉化平臺。支持研究型醫院開展自制體外診斷試劑試點和臨牀試驗用藥拓展性同情使用。支持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建設院內臨牀研究中心。支持示範性研究型病房改造建設。(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藥監局、市經濟信息委)

7.建立臨牀資源共享與合作促進機制。建立本市臨牀生物樣本庫信息採集統一標準,實現數據彙集,優化樣本共享機制。建立市級醫療衛生機構臨牀生物樣本庫、基因庫、標準化菌毒種庫、生物醫學數據庫和醫學科研數據庫等資源向企業有序開放機制。支持醫療機構、生產企業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檢測機構、金融機構等共建實驗醫學研究所和臨牀轉化中心等平臺。(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大數據發展局)

(三)加強創新產品研發

8.鼓勵創新產品研發。對創新藥、改良型新藥和生物類似藥(以上均包含生物製品,下同)項目,按照臨牀前研究、Ⅰ期臨牀試驗、Ⅱ期臨牀試驗、Ⅲ期臨牀試驗4個階段分別立項支持,給予不超過研發投入20%的資金支持,資金支持強度最高分別爲300萬元/項、200萬元/項、300萬元/項、700萬元/項。對獲批納入國家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的醫療器械產品,給予不超過研發投入20%、最高50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藥監局)

9.鼓勵創新產品產業化。對創新藥每個獎勵1000萬元,改良型新藥、生物類似藥每個獎勵500萬元,中藥經典名方產品每個獎勵100萬元,第三類醫療器械每個獎勵100萬元。對通過或視同通過仿製藥一致性評價的產品每個獎勵1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藥監局)

10.支持開拓海外市場。通過FD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EMA(歐洲藥品管理局)、CE(歐洲共同體)、PMDA(日本藥品醫療器械局)或WHO(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註冊,並在相關國外市場實現銷售的藥品和高端醫療器械,經評選認定,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藥監局)

(四)推動產業鏈現代化提升

11.加快重點產業鏈建設。圍繞基因工程藥品製品、化學原料藥及製劑、體外診斷試劑及設備等產業鏈建設,積極支持領軍企業、鏈主企業建設行業發展公共服務平臺,強化研發引領與製造支撐,加強資本運作和模式創新,積極開展國際合作。鼓勵領軍企業、鏈主企業所在區縣出臺特色政策促進企業發展。(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科技局、市金融監管局,有關區縣政府)

12.支持先進製造平臺建設。加速推動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生產技術應用,對核心技術攻關、關鍵專業化生產服務平臺建設及重大產品產業化項目,給予不超過固定資產投資20%、最高1000萬元資金支持。列入本市“揭榜掛帥”清單的重大項目,按有關規定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

13.支持CDMO(合同研發生產組織)/CMO(合同加工外包)組織發展。重點支持大分子藥物商業化規模CMO平臺、化學藥“原料藥+中間體+製劑”的一體化生產平臺、醫療器械CDMO/CMO平臺、區域細胞製備中心等合同生產組織、合同研發生產組織發展。對承接非關聯企事業單位CDMO/CMO業務的生產企業,年度委託服務收入超過1000萬元的,按年度服務收入金額的3%給予受託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藥監局)

14.補齊供應鏈短板。着力保障上游原材料供應,大力發展特色原料藥,加快推動抗體、蛋白、酶製劑、熒光染料等上游生物製品原輔材料的自主創新。加快推動醫療器械核心零部件的本土化生產,確保穩定供應。圍繞高端特殊劑型,針對性引進和培育高端輔料和包材生產平臺企業。對新上市的供應鏈關鍵產品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藥監局)

15.鼓勵優質企業上市。支持生物醫藥企業加快股份制改造,在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上市融資,加大對掛牌、上市的生物醫藥企業的獎補力度。(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

(五)加快重點產品應用推廣

16.支持創新產品應用。制定重慶市生物醫藥產業重點培育品種目錄,並將優秀地產創新產品、獲得國際市場認證的高質量產品納入其中。鼓勵醫療機構招標採購時,圍繞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確定招標採購方案,加大對療效確切、質量可控、供應穩定產品的應用比重。對納入《重慶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目錄》的創新產品採用首購、遠期合同訂購等方式採購,促進首臺(套)產品研發和示範應用。鼓勵企業牽頭制定產品標準和申報核心技術專利,持續推進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審批,高新診療項目和臨牀急需診療項目按規定及時納入醫保支付範圍。(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市藥監局)

17.加強醫保體系對創新產品應用支撐。鼓勵川渝地區藥品、耗材高新企業產品積極申報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省市耗材目錄,並在醫保支付標準制定上予以同等支持。完善“衛健—醫保—企業”面對面機制,引導本市優質創新產品進入市內醫療機構。(責任單位: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藥監局)

(六)推動產業集羣發展

18.推動園區特色化發展。聚焦重點領域,集中資源和力量,優化規劃佈局,促進產業集聚發展。重點打造以重慶國際生物城爲核心的國家級生物醫藥產業集羣,推動區域產城融合發展。持續建設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長壽經開區、涪陵區、大渡口區5個集聚發展產業基地。鼓勵其他條件具備的工業園區,根據自身特點建設醫藥產業特色園區。探索完善集聚發展產業基地間合作和利益分享機制,推動園區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差異化發展。(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有關區縣政府)

19.優化生物醫藥環境准入管理。對符合條件的生物醫藥特色園區,加快推動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簡化環評辦理流程。市級重大產業項目享受審批“綠色通道”。鼓勵各集聚發展產業基地加強園區危險廢棄物處理能力建設,制定相應扶持政策,引進、培育危險廢棄物專業處理機構。(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經濟信息委,有關區縣政府)

(七)健全服務體系,提升服務水平

20.健全產業創新服務體系。引進召開國際化高水平產業大會。支持各類生物醫藥專業服務機構和組織發展,加強培訓和指導。鼓勵企業依據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和醫療器械註冊人制度優化資源配置,調整產業結構。加速上市審評審批,優化第二類醫療器械審評審批流程,壓縮審評審批時限,提升註冊審批效率。優化溝通交流方式和渠道,對重慶國際生物城和有條件的集聚發展產業基地產品註冊申報提供精準扶持。(責任單位:市藥監局、市科技局、市經濟信息委)

21.提升產業技術支撐體系水平。立足生物醫藥產業發展需求充分匹配、項目充分覆蓋、能力充分保障的目標定位,全面加大檢驗檢測、審評監測等技術支撐機構建設力度。積極打造藥品、醫療器械國家重點實驗室,重點推進疫苗批簽發、國家食品藥品檢測基地、A類醫療器械檢驗檢測機構等項目建設。積極爭取國家級審評檢查、技術諮詢等醫藥產業服務資源平臺落戶我市,提供就近就便、及時有效服務,提升創新研發產品註冊轉化效率效能。加強技術支撐機構人員力量配置,建設一支滿足要求、數量適當、結構合理、能力匹配的專業技術隊伍。(責任單位:市藥監局、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22.加強金融支持。充分利用好各類政府投資基金,鼓勵引進天使投資基金、VC(風險投資基金)、PE(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市場化基金,積極支持生物醫藥產業發展,構建多層次投資支持體系。引入打造一批專業化基金團隊,全生命週期支持生物醫藥企業做大做強。創新企業融資方式,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掛牌上市、債券發行、資產證券化以及知識產權作價入股、質押貸款和證券化等股權、債權、融資形式多渠道籌措發展資金。用好再貸款再貼現等政策工具,建立再貸款精準直達機制。建立生物醫藥產業常態化銀企融資對接機制,深入推進生物醫藥產業中長期貸款“白名單”制度,鼓勵金融機構優化內部政策安排和加強考覈激勵,開闢服務“綠色通道”,創新供應鏈金融、投貸聯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生產設備抵押融資等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生物醫藥產業中長期融資支持,降低生物醫藥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建立市級和區縣生物醫藥企業發債融資項目儲備和推薦機制,鼓勵發行“雙創”債、高成長債等創新工具,支持生物醫藥企業債務融資。鼓勵組建MAH基金等金融平臺,拓展創新項目投融資渠道。建立“專項風險保障基金+保險”的風險救濟制度,鼓勵商業保險機構探索開發針對覆蓋藥品和醫療器械研發、臨牀試驗、生產全生命週期的專屬保險產品。(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證監局、市經濟信息委)

23.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打造更加完備的人才培養髮展平臺,引導我市科研院校擴大生物醫藥類本科與職業技術人才培養規模,打造環重大、環西大、環陸軍醫大、環重醫人才協同培養圈,支持企業打造校企合作實訓基地,提高生物醫藥產業人才原生供給規模和質量。組建重慶生物醫藥產業專家聯合會,加快引進一批具有國際水平的戰略科技人才、產業領軍運管人才、青年技術人才,通過人才引進專項等方式吸引先進地區人才、渝籍留學生和渝籍海外科學家來渝、回渝創業,聚集形成若干高水平產業創新團隊,快速拉昇產業人才隊伍層級。(責任單位: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經濟信息委,相關區縣政府)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實施。本措施有關內容與本市其他同類政策措施有重複的,按照“從優、就高、不重複”的原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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