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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慎對待碘過量致甲狀腺疾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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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4月18日《大連日報》報道,大連市衛生部門16日向媒體發出通告,經過流行病調查,未發現大連人有碘過剩(過量)現象,也未發現食鹽加碘與甲狀腺結節存在聯繫。這個通告顯然是有針對性的:一段時間以來,大連人碘攝入量過多並導致甲狀腺疾病增加,以及在這種情況下要不要繼續食用加碘鹽的議論,尤其是來自專家層面的議論引起廣泛的關注。

謹慎對待碘過量致甲狀腺疾病問題

大連市衛生部門這個表態用詞應該算是比較謹慎的,“未發現”而不是“不存在”,未發現不等於不存在或者沒有,好比,未預測到地震並不等於沒有地震一樣。但是,在我看來,對“碘過量”的表態還應該更謹慎一些,新聞報道更尤其要謹慎一些。

討論碘過量問題,應充分尊重以下幾點基本事實:

1.在碘鹽普及之前,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的標準(主要根據“兒童尿碘中位數”、“兒童甲狀腺腫大率”和“兒童智商”三項指標),大連市除長海縣(該處是海島)外都屬於缺碘地區。加碘鹽的普及,極大地改善了碘營養狀況,上述三項指標均有明顯好轉,加碘鹽爲大連市消除碘缺乏病起到關鍵作用。

2.碘過量的確可以導致甲狀腺疾病,如甲亢、甲狀腺結節、甲狀腺炎、甲狀腺腫瘤等。

3.在碘鹽普及的十餘年時間裏,上述甲狀腺疾病的發病率明顯增加,無論調查數據,還是臨牀醫生的經驗,都支持這一點。

4.大連市民食用海帶、裙帶菜、海芥菜、龍鬚菜等富含碘的海藻類,以及魚類、海鮮等是比較多的。這些食物都是碘的良好來源。

5.全民(強制)食用加碘鹽是一項基本公共衛生措施。如果沒有十分充分的證據證明國內目前存在碘過量的話,是不會輕易取消加碘鹽的。

在普及加碘鹽十餘年之後的今天,必須在上述事實的基礎上,充分認識到如下一些問題:

1.2001年,世界衛生組織(WHO)、聯合國國際兒童基金會(UNICEF)、國際防治碘缺乏病理事會(ICCIDD)首次提出碘營養狀況評價標準,認爲人羣(兒童)尿碘中位數(MUI)在100~200微克/升爲碘營養“最理想狀態”;若低於100微克/升,則爲“碘缺乏”;若在200~300微克/升,則爲“基本適宜”;若≥300微克/升,則爲“碘過量”。2005年,國內開展碘缺乏病目標評估時,全國(兒童)尿碘中位數爲246微克/升,大連市爲262.75微克/升。雖然還沒有達到“碘過量”標準,但已經超過“最理想狀態”標準,屬於“基本適宜”。按照上述國際組織的建議,處於“基本適宜”狀態的人羣若進行補碘會有發生碘致甲亢的危險。

2.加碘鹽普及以後,甲狀腺疾病(如甲亢、甲狀腺結節、甲狀腺炎、甲狀腺腫瘤等)發病率明顯增加,即使尚無法證明兩者之間缺有因果關係,也必須認真對待,加大研究力度,而不能僅僅用B超檢測使檢出率增加來解釋。有人說,目前甲狀腺疾病發病率增加,並不是真的增加,而是因爲檢測手段(B超)更先進,發現了原來發現不了的甲狀腺疾病。這種說法不是沒有道理,但同樣缺乏足夠的證據,用它來否定加碘鹽和甲狀腺疾病高發之間的關係,未免過於牽強。還有人試圖用“甲狀腺癌的組織類型發生改變,惡性的濾泡癌和未分化癌比例明顯降低”來說明加碘鹽的益處,這就忽略了“加碘鹽使甲狀腺腫瘤總體發病率增加”這一因素:加碘鹽增加了其他類型的癌症,從而使惡性的濾泡癌和未分化癌比例降低——比例降低,並不等於發病減少——當然這也同樣是一種推測,需要進一步研究。總之,到目前,很多問題還不是很清楚,下結論(支持或否定加碘鹽)還爲時過早。

3.受技術所限,目前用來界定碘缺乏或碘過量的三個指標也不是很理想。因爲已知碘過量也會導致甲狀腺結節,所以用“甲狀腺腫大率”來衡量碘缺乏,就有混淆碘缺乏和碘過量的可能。尿液中的碘含量(尿碘)與進食含碘食物有很大的關係,進食含碘豐富的食物會很快使尿碘增加,然後很快下降,所以尿碘檢測數據波動範圍較大,與檢測時間或檢測前食譜有密切聯繫。因此,用“尿碘”不能準確反映個體的碘營養狀況,通常只能用“尿碘中位數”來大致反應羣體碘營養狀況。兒童智商,由於採用的“智商量表”不一或者不適應,導致測量失準也是經常發生的事情。一句話,用這些並不是十分可靠的技術指標,不可能得出十分可靠的結論。用嚴謹的態度,加強研究是非常必要的,不能急於做結論。

基於以上討論,我個人認爲,以下一些建議對防治碘過量是很必要的:

1.所有人都應減少食鹽(加碘鹽)攝入量,爭取達到中國營養學會建議的每天6克。現在的問題是,食鹽的平均攝入量大致是這個數量的2倍即12克。

2.甲狀腺疾病者(如甲亢、甲狀腺結節、甲狀腺炎、甲狀腺腫瘤等)應該食用不加碘的食鹽。現在的問題是,除上海等少數地區外,購買不加碘食鹽(無碘鹽)是非常困難的——無碘鹽的售賣點很少,而且按照規定,需要憑甲亢診斷書才能購買。如果,市場同時供應加碘鹽和無碘鹽,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自由購買,可能會更好一些(上海就是這樣)。

3.在不取消加碘鹽的情況下,不要再推薦攝入富含碘的海藻類食物,如海帶、紫菜等;也不要推薦服用含碘的營養補充劑或保健品。補碘不能雙管齊下甚至“多管齊下”。現在的問題是,仍然有人在大肆宣傳海藻類的好處,推動着海藻類的消費。大部分複合型的營養補充劑裏都含有碘。

4.適當降低加碘鹽中碘的添加量。這種做法是有先例的,2000年國家曾統一降低加碘鹽碘含量標準;2003年廣東省許多地區將鹽碘濃度再次進行適當的下調。加碘鹽中加碘量可以也應該根據各地碘缺乏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做一些調整。現在的問題是,全國執行統一的碘鹽加碘標準,的確欠妥。

5.有人提出諸如“炒菜先放鹽以破壞其中的碘”、“把加碘鹽炒一炒再食用”之類減少碘的說法。 但實際上,這些說法在過去(90年代以前)是成立的,但並不符合現在的實際,因爲現在加碘鹽用的是碘酸鉀(KIO3),而不是過去(90年代以前)用的碘化鉀(KI)。碘化鉀的確不夠穩定,容易揮發、破壞或流失,但碘酸鉀比較穩定,不容易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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