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母嬰百貨 > 教育資訊 > 公衆賬號生產運營者10項違法違規行爲內容 國家網信辦出臺公衆賬號管理新規

公衆賬號生產運營者10項違法違規行爲內容 國家網信辦出臺公衆賬號管理新規

來源:親子百科網    閱讀: 1.89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近日,《互聯網用戶公衆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發佈,裏面規定了生產運營者的10項違法違規行爲,互聯網發展迅速,但隨之而來一些公衆賬號生產運營者卻存在虛假流量、虛假信息等問題,下面本站小編就來說說。

公衆賬號生產運營者10項違法違規行爲內容 國家網信辦出臺公衆賬號管理新規

公衆賬號生產運營者10項違法違規行爲內容

新修訂的《互聯網用戶公衆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於近日發佈,《規定》明確了針對生產運營者的10項違法違規行爲。

公衆賬號生產運營者10項違法違規行爲內容 國家網信辦出臺公衆賬號管理新規 第2張

公衆賬號生產運營者不得有下列違法違規行爲:

(一)不以真實身份信息註冊,或者註冊與自身真實身份信息不相符的公衆賬號名稱、頭像、簡介等;

(二)惡意假冒、仿冒或者盜用組織機構及他人公衆賬號生產發佈信息內容;

(三)未經許可或者超越許可範圍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採編發佈等服務;

(四)操縱利用多個平臺賬號,批量發佈雷同低質信息內容,生成虛假流量數據,製造虛假輿論熱點;

(五)利用突發事件煽動極端情緒,或者實施網絡暴力損害他人和組織機構名譽,干擾組織機構正常運營,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六)編造虛假信息,僞造原創屬性,標註不實信息來源,歪曲事實真相,誤導社會公衆;

(七)以有償發佈、刪除信息等手段,實施非法網絡監督、營銷詐騙、敲詐勒索,謀取非法利益;

(八)違規批量註冊、囤積或者非法交易買賣公衆賬號;

(九)製作、複製、發佈違法信息,或者未採取措施防範和抵制製作、複製、發佈不良信息;

(十)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爲。

國家網信辦出臺公衆賬號管理新規

國家網信辦1月22日發佈新修訂的《互聯網用戶公衆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自2月22日起施行,重點強調打擊虛假信息、虛假流量等違法違規行爲。

對比2017年10月8日起施行的原規定,此次發佈的新規定條目增加至23條,特別針對部分公衆賬號信息服務平臺和生產運營者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自律和他律意識淡漠、缺乏內容審覈把關機制等問題,增加了相應監管內容。

在打擊虛假流量問題方面,新規定指出,公衆賬號信息服務平臺應當建立公衆賬號監測評估機制,防範賬號訂閱數、用戶關注度、內容點擊率、轉發評論量等數據造假行爲。平臺對用戶註冊後超過六個月不登錄、不使用的公衆賬號,可以根據服務協議暫停或者終止提供服務。

公衆賬號生產運營者不得操縱利用多個平臺賬號,批量發佈同質信息內容,生成虛假流量數據,製造虛假輿論熱點;不得編造虛假信息,僞造原創屬性,標註不實信息來源,歪曲事實真相,誤導社會公衆;不得以有償發佈、刪除信息等手段,實施非法網絡監督、營銷詐騙、敲詐勒索,謀取非法利益。

據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網上信息內容低俗庸俗、惡意炒作、情緒宣泄、惡意攻擊、抄襲剽竊等問題突出,嚴重影響網絡生態、破壞網絡文明。

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少數“自媒體”惡意編造傳播網絡謠言、隨意散佈他人隱私等,嚴重影響社會和諧穩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該負責人表示,當前公衆賬號信息服務在信息流、算法推薦、羣圈分享、平臺分發等網絡傳播新技術新應用驅動下,加速呈現專業化生產、組織化傳播、商業化運營等新特徵,但同時網絡水軍、惡意營銷、敲詐勒索、盜版侵權等頑疾毒瘤屢治不絕,嚴重影響輿論生態、擾亂傳播秩序。

爲此,新規定進一步明確扶持和保護責任,引導和鼓勵公衆賬號信息服務平臺和生產運營者大力生產向上向善、求真求美的優質信息內容。

公衆賬號生產運營者10項違法違規行爲內容 國家網信辦出臺公衆賬號管理新規 第3張

以上就是有關全部內容介紹,想了解更多信息請繼續關注。

媽媽用品
寶寶用品
海淘用品
教育資訊
故事音樂
親子游戲
行爲習慣
性格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