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的孩子不是逼出來的,也不是完全放養,現在很多人説孩子的心靈脆弱,不能逼迫,那麼,孩子不喜歡就不逼他這種做法對嗎?下面本站小編就帶來介紹。
優秀的孩子不是逼出來的,也不是放出來的,而是試出來的。
無論是逼還是放,都是家長在推卸責任,放的理由是兒孫自有兒孫福,逼的理由是給他機會他不中用,這都是給簡單粗暴的教育方式找理由。
孩子的優長是經過漫長時間,花精力,花心思,甚至花金錢試出來的。
隨着社會越來越多樣性,本質的東西並沒變,就是交換,用技能換取生存,愉悦自己則是生存之上的。
明確以上基礎,那就要在眾多技能中選擇一樣或幾樣疊加,生存就有了保證,興趣愛好也有了保證。
試可以花錢也可以不花錢,可以先從家長自身會的入手,也可以花錢報班,現在國家政策明確了退費制度。對試課是非常友好的。
適度的逼迫是必須的。這主要因為:
1、完全不逼=完全放養
事實上,放養在教育理論的淵源是盧梭的自然主義。自然主義有其積極的一面,也有其不足的一面,比如有些情況下就忽視了教育的塑造作用。
孩子年幼,思考問題尚不完善,而且人生髮展是不可逆的,如果完全聽從孩子的“天性”,可能會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比如孩子就是不去學校,你能完全順從他?
2、人的動機是可以激發和轉化的。
大人的適度逼迫是幫助孩子進行一些活動的外部動機,外部動機是有可能轉化為內部動機的。如果大人最開始連逼迫都沒有,完全順其自然,孩子也就失去了這個轉化為內部動機的機會。
比如有些孩子最開始學習鋼琴可能會畏懼困難,不想練習,此時父母如果完全不逼迫,孩子可能就會放棄,這並不利於培養堅韌不拔、勇於克服困難的學習品質;反而還讓孩子具有了半途而廢的挫敗感,這是非常不好的體驗。
反之,當孩子堅持過了,體驗到了成就感和喜悦,反而有可能真的喜歡上這樣的活動,那時也就不需要“逼迫”了。
問題的難點可能在於哪些該逼,哪些不該逼。
我粗淺地認為:
逼迫體驗,不逼迫“深愛”。
培養興趣時,可以逼迫孩子去體驗,體驗過了真的不喜歡就逼了。
逼迫困難中的堅持。
分清孩子放棄的真實原因,如果是怕困難,就要逼,至少解決了眼前的困難,有成功體驗後再放棄。
試錯成本很高的比如安全健康比如上學,孩子明顯預判不足的,需要逼迫完全服從先“做了再説”。
我想,最好的做法是:
有明確堅定的要求,但溝通的方式可以温和靈活點,滿足孩子的“自我決定的需要”,就會自覺自願地去做你希望他做的事情,也就會更加積極主動了,也就感覺不到自己是“被逼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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