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發是指正畸治療效果在治療結束後喪失或部分喪失,即已糾正的錯誤(牙合)畸形再次全部或部分出現。這是由於使用機械矯正器使牙齒在骨骼內移動後的結果不穩定,牙齒有返回原位置的傾向。導致這種傾向有許多原因,其中包括肌肉、根尖基骨、橫隔纖維及骨骼形態等。具體的復發原因如下:
(1)肌肉動力平衡的最終改建尚未完成的南京市婦幼保健院口腔矯正中心劉進
(2)牙周膜纖維張力未恢復平衡
(3)牙齒平衡尚未完成
(4)口腔不良習慣未破裂
(5)頜骨成長型(即治療後患者頜骨仍遠離